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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沙石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编号:zxzn2024-gz-zc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3-06

项目概况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沙石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服务的供应商应在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写字楼二楼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03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4-GZ-ZC002 ;

项目名称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沙石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73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国内服务)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要求

预算费率(%)

预算金额 元)

1

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沙石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监理服务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2

42.73

合同履行期限:对应本项目的监理招标范围内各阶段工程施工的工期,并顺延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及质量保修期所包括的时间范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的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相关人员登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委托人联系电话)在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写字楼二楼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或将供应商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邮箱183952610@qq.com获取。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写字楼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写字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从各自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全额转入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户名: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贡支行;账号:1314 1923 0000 0592 36),并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的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无问题后15天内退回,不计息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白塔上

电话:19379593730

联系人:郭勇

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唐江路赣中佳苑写字楼二楼

电话:15770800735

邮箱:183952610@qq.com

联系人: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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