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浙财预执〔2021〕7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2022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浙财函〔2022〕118号)规定,决定就浙江财经大学 2024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 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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