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新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养老保险基金开户银行(第二批),欢迎新化县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开设账户:共5个,分别为新化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新化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新化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原开设的账户未入选本次集体决策的,将按上级要求予以核销。
二、评选范围:新化县行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报名开设一项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可同时报名开设一项基金的收入户和支出户,也可只报名开设一项基金的收入户或支出户)。
三、评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
四、报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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