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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24-0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12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24-0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 (项目编号:FYZC-2024-04-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4-04-03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3728万元
最高限价:139.372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6.5625 96.5625 装修工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第1包),具体要求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第2包 42.8103 42.8103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办案区基础设施整改工程(第2包),具体要求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8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2包适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日11:00。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开标前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2包(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开标前半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水线路2号增1号
联系方式:66683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022-2586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丽、文雯
电 话:022-2586551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要求.docx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本文来源: https://cp.yiqi.com/ycz/tdetail_202420243a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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