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新化县就业服务中心拟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和基金收入户开户银行,欢迎新化县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开设账户:新化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新化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原开设的账户未入选本次集体决策的,将按上级要求予以核销。
二、评选范围:新化县行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报名。
三、评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提交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提交资料地点:新化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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