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一般村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P97页,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中第一条:(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 3%的合同价 ;
修改为:(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担保、保险、电子保函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 3%的合同价;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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