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

保标招标 > 金融机构 > 招标信息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6.3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6.3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

· 2024-05-15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6.3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项目编号G32023BJ1001031-2
转让底价5321.304万元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15披露结束日期2024-05-28
所在地区郑州市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3654982.3322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31741675X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99.92
国能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0.08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561120-38251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326736401233101909363450
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355120-206190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362496001266523509597250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国能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规模大型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671691439X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08%持有产股权比例0.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2020-05-2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文件
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国家能源集团关于参股经营投资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资本[2020]215号)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5321.30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77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仅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产生2家及2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条款的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作为补偿,并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若重新转让成交价格低于本次转让成交价格的,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若因本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其已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且该受让方应按照成交金额的10%赔偿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产权,另行处置。(4)本方同意办理权证过户的手续费及其他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本方承担。(5)本方已自行了解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自行判断本方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请参考来源网站交纳金额(万元)请参考来源网站
交纳时间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5、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文章推荐: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非预应力轨道板招标公告

歙县2024年联网路(璜田乡璜蔚至源头道路)公开招标公告

东风二路新林路(新闸产业类项目配套)及新龙路新唐路(新闸产业类项目配套)勘察设计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56.310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8%)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