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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4-06-11

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SFLZB-2024-138-FW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昌吉州国投恒晟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拟安装20台8.XMW风电机组和5台6.7MW风电机组,安装25台箱 变,总装机容量200MW,包含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吊装、箱变安装、 高低压电缆敷设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 业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 注册。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 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4、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2023年1月 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 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 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 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 /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11日 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 20时00分 获取方式: 见后附详细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 见后附详细公告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见后附详细公告内容

七、其他

见后附详细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州国投恒晟能源有限公司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联 系 人: 吕先生

话: 1589912300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1号楼A座14层 联 系 人: 胡女士、朱先生

话: 15022977243

电子邮件: 13432434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138-FW

一、招标条件

昌吉国投木 垒50 万千瓦 风电项 目第一 风电 工程 ,经由昌吉州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工〔2024〕58号文登记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昌吉州国投恒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昌吉国投木 垒50 万千瓦 风电项 目第一 风电 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州木垒县

3、建设规 :本工程拟安装20台8.XMW风电机组和5台6.7MW风电机组,安 装25台箱变,总装机容量200MW,包含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吊装、箱 变安装、高低压电缆敷设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

4、工程投资额:25000万元。

5、监理招标控制价:850000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 月30日,总工期:144天(日历日);最终监理期限以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间及 竣工结算、资料移交时间等相关规划适当调整。

7、本工程监理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完成昌吉国投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第一标段风电EPC总承 包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 程专业 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 单位注册。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

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4、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2023 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 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 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 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1日10:00至2024年06月17日20 :00(北京时间 ,下同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新 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19)获取招标

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 路国投大厦1幢1419), 标文件费:200元/份。

3、投标保证金: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2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 定的开户银行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 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 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 标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 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 南路支行;账号: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301885000031),不 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 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 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 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 ,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 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 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

续。

4、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30时(北京时 间)。

5、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25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昌吉州国投恒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8991230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1幢14楼 联系人: 女士、 朱先生 联系电话:15022977243 监督单位: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0994-818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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