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NCH-2024-0604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58.72621万元, 招标人为 安阳县安丰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 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22年以来)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或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 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
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 列入);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19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5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七、其他
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CH-2024-0604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87262.1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 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 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五、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2024年殷都区安丰乡蔡村村组道路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2022年以来)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或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 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 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 列入);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 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 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5603833109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0372-36696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县安丰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 联 系 人: 刘主任
电 话: 1560383310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东20米路南三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2-3669663
电子邮件: hnchgc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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