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 20 24 〕 15 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三 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 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20 24】 - 15 | 界首市经三路南侧、魏杨路西侧 | 322.73平方米(合0.4841亩)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 1.2 | 不小于 40% | 不大于 10% | 5.6 | 5.6 | 0.5 |
【 2024】-27 | 界首市新马集镇高光路南侧 | 81428.61平方米(合122.1429亩) | 工业 | 50 | 不小于 1.0 | 不小于 40% | 不大于 10% | 1434 | 1434 | 20 |
【 2024】-28 | 界首市戴桥镇 030县道北侧、规划支路东侧 | 8977.80平方米(合13.4667亩) | 工业 | 50 | 不小于 1.2 | 不小于 40% | 不大于 10% | 153 | 153 | 4 |
【 2024】-15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 3400524BA0013 ,行业准入类别为塑料加工行业。该宗地以 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供应,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其他详细指标按界高新函【2024】3号、规划用地函〔2024〕7号执行。
【 2024】-27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3402024BA0060,行业准入类别为塑料加工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其他详细指标按 界高新函【 2024】12号、 规划用地函〔 2024〕15号执行。
【 2024】-28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3400324BB0007,行业准入类别为建材行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其他详细指标按界高新函【2024】13号、规划用地函〔2024〕18号执行。
二、参与竞买人应具备相关开发资质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底价由市政府另定,在挂牌会现场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可于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8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该宗地的公开出让文件。申请报名、缴纳保证金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8日17时 ,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规定期限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我局将于 20 24 年 7 月 19 日 1 2 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时间及地址
挂牌时间: 20 24 年 7月12日 8时 至 2024年7月22日9 时 。
摘牌时间: 2024年7月22日15时。
挂牌地点设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 四 ) 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 五 ) 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六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定金为土地出让金额的 20%,多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按土地出让金 总额的 20%补足定金。
( 七 ) 出让金缴纳方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如超期按违约处理。
( 八 ) 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中交地、验收、交房环节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验交房即办证。在企业和群众有需求、提出申请,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
( 九 )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界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将无偿收回。
( 十 ) 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 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 十一 ) 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十二 ) 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六、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 1号市政府院内东C 二 楼(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 0558-2851105 规划中心: 0558-4885839
联系人: 于女士 王 女士
开户单位: 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 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00332016110300000018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
七、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解释为准。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2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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