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政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 ,现就 磐安县教育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
文章推荐:
深圳市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一校区工业机器人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宝安中学(集团)第二外国语学校(深圳市宝安区会展城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