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医院新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1日
临武县人民医院 的 临武县人民医院新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临武县人民医院新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临财采计 [2024]056 号
3 、委托代理编号: HNHH-2024-010CG
4 、采购项目预算: 940000.00 元
¨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
5 、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 、 交货 期限: 2024 年 9 月 10 日前 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8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 2024 〕 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临武县人民医院新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 临武县人民医院新院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项 | 940000.00 | 940000.00 | □ | □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14100.00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 [2022]17 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 、被信用中国 信用湖南 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 、供应商 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供应商 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 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1 ;
( 3 )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5 )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 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 7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 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 供应商 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 ( 格式 ) 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 、 供应商 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 供应商 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0 7 月 0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8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02: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递交地点为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2 单元 17 楼) ( 指定地址 )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供应商提交的 资格审查 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 四、五 条规定,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通知书。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2 单元 17 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2 单元 17 楼);
十、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17 时前,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 3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十一、公告期限
1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二、询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询价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 20 号 ) 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询问说明
1 、询价邀请选项: ?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
2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代理协议规定收取。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临武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临武县韩山北路 48 号
联系人:唐主任
电 话: 13975797008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2 单元 17 楼
联系人:郑婵娟、赵林香、覃敏
电 话: 15115597667 /0735-8187771
附件 1
供应商资格声明 ( 格式 )
致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 项目名称 ) 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负 责人 )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格式 )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 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 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 湘财购〔 2019 〕 27 号 ), 如违反承诺 , 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 。
公司 ( 单位 ) 名称 ( 盖章 ) :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手机号 :
附件 3 :
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询价邀请通知,确认 (参加 / 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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