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5-2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开出让交易环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商住类 | |||||||||||
公告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内地块规划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 | 总计容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25001 | 渝北区H02单元02街区 | N18-6-1/07地块 |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47763 | ≤81257 | ≤35% | ≥30% | 住宅50年、商业40年、商务40年 | 48752 | 9751 | 1.该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为81257平方米(其中住宅61257平方米、商业10000平方米、商务10000平方米); |
备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二、报名期限
2025年1月18日12时-2025年2月7日12时。
三、申请人资格
(一)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二)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联合申请人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竞买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四、购地资金来源要求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企业应提交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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