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大谷路庞村镇高铁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伊滨竞磋-2025-4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大谷路庞村镇高铁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261,258.42元 | |
最高限价:2261258.42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伊滨政采磋商(2025)0002号-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大谷路庞村镇高铁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2261258.422261258.42是2261258.42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大谷路庞村镇高铁段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本次改造设计的污水管道为d700mm重力流污水管道,新建φ1500mm检查井6座,污水自南向北排至高铁大道现状污水管道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工期:25天。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 |
6、合同履行期限:25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响应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响应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响应人将否决其投标。 3.6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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