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运营支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TCC2400517106)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 项目简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运营支持外包服务项目,项目以人员驻场的形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完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的相关工作事宜。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金融机构的运营支持外包驻场服务案例(指项目名称中或项目内容中含有关键字运营支持或者业务支持或者运营业务外包或者业务运营外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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