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栾川县栾川乡朝阳村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28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栾川县栾川乡朝阳村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29,100.00元 | ||||||||||||||
最高限价:9291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栾川乡百炉沟朝阳段,建设内容为:景观厅、景观墙建设,道路铺装、沿河挡墙建设、绿化栽植等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6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面向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yichua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承诺在成交后未在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文章推荐:
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栾川县栾川乡朝阳村主干道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