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3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倾倒填埋垃圾和渣土整治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南海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3日 17: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麟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5701023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金业路8号3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54056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九龙五金不锈钢交易中心3号楼西座4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5701023 | ||
附件: | |||
附件1 | 2022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倾倒填埋垃圾和渣土整治工作磋商文件(2022091302).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G2022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倾倒填埋垃圾和渣土整治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七、履约保证金的2、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如乙方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成交资格,解除合同,乙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甲方进行项目重新招标。
更正为:2、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如乙方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成交资格,解除合同,乙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甲方进行项目重新招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13日
-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金业路8号3座
联系方式:0757-85405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九龙五金不锈钢交易中心3号楼西座404室
联系方式:0757857010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麟晟
电 话:075785701023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3日
文章推荐:
竹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第二批次麻家渡镇茶园片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甲醇分会--原产地中东地区内供甲醇互联网服务窗口--由衢州龙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操盘服务连接浙江省域相关会员企业(具体情况加微信群聊或微信私聊,6 22上午场)
江西省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道办事处西市街道智慧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rhzb-2023-005)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