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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14#地块epc f(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3-03-01

临沧

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

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14#地块

地块EPC F(勘

(勘

察、设计、施工、采购、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察、设计、施工、采购、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14#地块EPC F(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融

资)工程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0.0% 自筹 0.0% 贷款 10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39605.94㎡,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37356.54㎡、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 341.23㎡、架空层建

筑面积 1908.17㎡。项目总投资约为8000.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

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地点: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

间:

2023-03-01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

式:

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0883-

2161007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3 031日上午0900分至2023038日下午

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 yn. gov.cn/)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

(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瑞玺生物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彭元娟

办公电话:

0883-888806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苏莹

办公电话:

0871-65355787

移动电话:

18987178258

详细公告内容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300065001001

标段名称

标段名称:

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14#地块EPC F(勘察、设计、施

工、采购、融资)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3-08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23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5(市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8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融资等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勘察

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基坑及边坡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

工勘察),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

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

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

告),最终勘察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任务书为准并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报告审查工

作(审图公司审查)。 2设计工作: 1)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初步设计、

施工图、各楼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综合管网(不含建筑室内设

计、10KV变配电设计、景观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设计、泛光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

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建筑能耗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

告、标识系统设计等内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及设备专业总图,与市政管网的接驳设计工

作。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

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

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2)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种专项报审,包括人防、消防、施工图的审查,抗震专项审查,基坑

专项审查等,以及配合招标人进行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3)派驻现场设计代

表,提供全过程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 3施工工作:完成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

园区(二期)建设项目14#地块施工工作,其中:GL14—014#地块创意中心、公交首末站及架

空层施工。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暖通、设备、

电梯、弱电智能化、安防系统、亮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及广场、场地土石方、

景观绿化小品、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照明、围墙、厂区入口大门、车辆管理系统等。最终

以施工图、工程量签证、索赔、发包人指令为准。 4采购工作:完成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

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14#地块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5融资工作:

完成临沧·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14#地块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所需资金

的融资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

境:

临沧市临翔区北端,北临临沧市西环线,东临滨河路。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

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

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

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

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岩土工程)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

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

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社保部

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

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

程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以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

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

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勘察

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以来至今以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1

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勘察

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

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一级)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职称

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设计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建

筑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一级)资格以来至今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

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

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

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

位),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阶

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

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

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1.勘察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

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

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投标

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

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施工类似业绩: 投标人(企业)

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

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说明:投标人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的,应提供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合同中联合体双方单位与此次投标的单位一致的,视为

同时具备1个设计业绩、1个勘察业绩及1个施工业绩,否则,根据本次投标中联合体单位承担

的工作内容认定)。

其他: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勘察专业甲级(岩土工程)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

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建造

师(二级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社保部门出

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

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

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以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

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

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

视为无效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

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勘察负责

人自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以来至今以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

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中标

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勘察负责

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一级)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职称证

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设计负责人自取得注册建筑

师(一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一级)资格以来至今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上

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设

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

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

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

他证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提供)。 5.技术

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

保部门出具的20221月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

位提供)。 6.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

)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施工单

位提供)。 7.业绩要求: 1)勘察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

以上工程总投资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

效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

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 3)施工类似业绩: 投标人(企业)自成立以来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

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明:投标人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应提供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

5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8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合同

中联合体双方单位与此次投标的单位一致的,视为同时具备1个设计业绩、1个勘察业绩及1

施工业绩,否则,根据本次投标中联合体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认定)。 8.投标人须具备完成

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的形式为银行存款证明或者由银行出具

授信的额度),信用担保的授信额度不低于8000.00万元,信用担保证明必须针对融资方法人

单位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若融资方提供多份信用担保

证明,可进行累加。 9.其他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负责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参股的SPV

公司的名义融入本项目建设所需的中长期低息资金【3年及以上期限,融资年利率不高于

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项目(SPV)公司项目贷款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及必要的信

用担保,担保额度不得低于8000.00万元(出具可提供不低于8000.00万元贷款的承诺函),

确保金融机构项目贷款落地。 10.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

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11日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

供)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

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相应查询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勘察、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提供对应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勘察

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他成员需提供对

应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

供。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

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3-2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序号

文件名

文件名

创建时间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住

建).pdf

2023-02-28

11:33:49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

)登录

【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

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

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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