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普惠征信股份有限公司1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4%) | 项目编号 | G32023CQ1000055 |
---|
转让底价 | 183.2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6-08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7-06 |
---|
所在地区 | 新建县 | 所属行业 | O82v2017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官艳 / 联系电话:023-63623955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普惠征信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新城金山大道2333号绿地儒乐星镇A1-8#号楼106室 |
---|
法定代表人 | 邓实 | 注册资本(万元) | 1096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所属行业 | O82v201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200MA38R3YJ7B |
---|
经营范围 | 企业信用征信服务: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调查,企业投资与风险管理;管理咨询及培训;融资咨询、结算服务;中介代理服务:为一行两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设的各类金融、准金融机构提供中介代理服务;金融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提供业务、技术培训、咨询;资产管理,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受托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服务,接受有权机构委托提供数据监控及分析服务;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研发、生产、销售、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服务、转让、培训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制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41.06 |
江西省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 34.68 |
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2 |
宜春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2 |
联通大数据有限公司 | 2.74 |
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4 |
江西省总商会 | 1.64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3.77 | -903.75 | -690.88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055.33 | 473.11 | 5582.22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
---|
2023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7.5 | -355.75 | -266.82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381.88 | 895.28 | 9486.6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西省总商会 |
---|
注册地(住所) | 南昌市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6栋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所属行业 | S95v201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360000550879806K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4%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1360000550879806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
---|
批准日期 | 2023-02-21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省工商联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纪要 |
---|
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83.2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30 |
---|
交纳时间 | 2023-06-07 |
---|
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5、竞价方式
文章推荐:
竹山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第二批次麻家渡镇茶园片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首届吴忠市网红大赛活动策划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甲醇分会--原产地中东地区内供甲醇互联网服务窗口--由衢州龙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操盘服务连接浙江省域相关会员企业(具体情况加微信群聊或微信私聊,6 22上午场)
江西省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道办事处西市街道智慧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rhzb-2023-005)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