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经济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2日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经济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经济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3】000133
3、委托代理编号:DCZL-2023-009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服务业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经济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101300.00 | 1101300.00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以下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①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官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2) 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0 元。
(3)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 人身份证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文件领取回执需做入响应文件) 。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邵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人:邵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邵阳市塘渡口镇红石社区
联 系人:肖先生
电 话:1897398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鼎诚中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县大木山振羽广场旁科达眼镜店9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9189667437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或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
(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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