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122023000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天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服务(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6.单个项目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见下表:
单项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要求 | 结算方式(单位:万元) |
1 | 编制项目补充规划设计 | 3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3 |
2 | 增加工程 措施 | 2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2 |
3 | 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表 | 2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2 |
4 | 项目整改后航飞 | 3.6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 1000元/平方公里,据实结算。 单个项目不超过 3.6万元。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0.1*实际航飞面积,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138.15*3.6 |
5 | 现场指导 项目实施 | 1.5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1.5 |
6 | 竣工验收 资料编制 | 1.75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138.15*1.75 |
| 验收备案 | 1.5 | 单价 70元/亩,据实结算。 最高每个项目不超过 1.5万元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价/138.15*0.007*完成验收备案亩数,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138.15*1.5 |
更正为:
单项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要求 | 结算方式(单位:万元) |
1 | 编制项目补充规划设计 | 3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3 |
2 | 增加工程措施 | 2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2 |
3 | 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表 | 2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2 |
4 | 项目整改后航飞 | 3.6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 1000元/平方公里,据实结算。 单个项目不超过 3.6万元。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0.1*实际航飞面积,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291.65*3.6 |
5 | 现场指导项目实施 |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1.5 |
6 | 竣工验收资料编制 | 1.75 |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总价/291.65*1.75 |
7 | 验收备案 | 1.5 | 单价 70元/亩,据实结算。 最高每个项目不超过 1.5万元 |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 =中标价/291.65*0.007*完成验收备案亩数,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291.65*1.5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12月22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朝天区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部0839-8610303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0839-3216396
农商银行:公司部0839-8622296
贵商银行:市场部0839-8672678
名称: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地址: 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1号
联系方式: 1388126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四川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图腾海博春天中心广场二单元13楼07号
联系方式: 0839-32408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向女士
电话: 0839-3240808
四川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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