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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和排污口论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7-21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县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和排污口论证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2-07-5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40000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濮阳县农村污水收集及处理建设项目拟在除城关镇、户部寨、庆祖外的17个乡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7座,项目总占地约156亩,总投资约3.4亿元,于20169月获发改委批复,主要收集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庄和学校、卫生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污水。1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分别文留镇10000/天,柳屯、王称堌、渠村、郎中、徐镇、习城等6乡镇为1000/天,梨园、白堽、梁庄、八公桥、鲁河、胡状、五星、清河头、海通、子岸10乡镇为500/天,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4.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4.5服务期限:两年。

4.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和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和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有效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以公告开始时间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将网页打印截图附入响应性文件,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提供真实性承诺),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4、供应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检验机构能力应包含:色度、悬浮物、COD、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否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8.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8.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竞谈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 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8.4售价:0

九、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时间:202208020930分(北京时间)

9.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9.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9.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开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208020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红旗路91

联系人:张会铭

联系方式:13839389558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濮阳市濮上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北角荣域城市广场B9

联系人:徐帅方

联系电话:1863933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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