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金融机构、县中都融资担保公司、各相关企业:
根据《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凤阳县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2〕22号)文件精神,经县税融通业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纳入凤阳县2024年税融通业务支持范围的企业名单及纳税信用登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可给予公示企业提供税融通业务贷款;需要担保的,县中都融资担保公司按照规定为企业提供担保。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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