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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技术服务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5-09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招标编号:SCIT-GN-2023050127L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气象技术服务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O二三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16

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 26

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8

第六章评标办法.............................. 30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3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拟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气象技术服务商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IT-GN-2023050127L1

二、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气象技术服务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气象技术服务商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及股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且非新属及员工,同一区域内无同一营业性质的合作单位高管或股东;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23728日至202383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外在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81711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8171100(北京时间)-202381711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117层)。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66号天府软件园三期23层、613-14号、107-9号、11121314

联系人:余老师

话:028-6103119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

117

编:610000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111881926

真:028-87793161

监督部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hanglu_sc@sc.chinalife-p.com.cn

电话:028-610312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1

招标人

名 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 222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111881926

3. 3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气象技术服务商招标项目(第二次)

4.

招标编号

SCIT-GN-2023050127L1

5.

最高限价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6.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服务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一次性提出。

14.

分包履约

不同意分包履约,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同第一章

17.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8.

投标保证金

1.金 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

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787909447

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室)。

5.投标人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 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招标代理机构 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不满足以上1.2.3.4.5投标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1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2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后,请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ale.scbid.net/ 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

财务部 028-877971071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2221号。

2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111881737

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企业发展部 028-87793117

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信息管理部 028-87797107734

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 028-87793117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2221号。

30.

供应商异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 028-87797776820/725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117层。

注:供应商异议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应一次性提出。

31.

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每家中标人定额5600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注:

1、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02001787909447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一、总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使用者。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招标项目及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并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应答表;

2)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应为原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封面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评标21.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招标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3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3.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5投标文件如果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6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7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定标24. 定标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5. 定标程序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25.3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29. 招标人增加合同标的权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1. 履行合同

31.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七、投标纪律要求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我方授权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XXX 元(大写:XXX)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

5、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真:

期: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名称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报价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气象技术服务

两年

保险项目实收保费的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保险、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五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表格相关内容,不适用的内容可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技术要求应答表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五章全部技术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表格相关内容,不适用的内容可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期:XXXX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2022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8)法人及股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且非新属及员工,同一区域内无同一营业性质的合作单位高管或股东;(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3)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为有效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提高农业气象类指数保险服务品质,依法合规经营,降低经营成本,防范风险,中国人寿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方资源评审委员会规定及指示精神,现公开招标气象技术服务商、对公司气象数据采集、气象数据分析、农业保险理赔、保险方案设计等服务。

本项目采购气象技术服务商3名。

*、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为:24小时×365天。

2、合同签订方式为:两年一签。

3、付款方式:季度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通过发票结算。

4、开票需求:每季度根据季度项目一开,均需出具增值税专票。

5、合作期间内,气象技术服务商在气象技术服务方案设计等方面发生客户投诉,出现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影响,致使采购人的信誉、经营和企业形象受损的,一经核实,予以终止合作。

*三、技术要求

1、提供气象数据与初步的保险产品方案(至少包含:保险期间、保险金额、赔偿处理方式、气象站站号、近年气象数据及赔付率等)以及出险后的理赔依据。

2、防灾减损的相关技术支持(至少包含:气象预告、气象预警、APP及小程序等)。

3、中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则。确保气象服务的工作效能、方案质量、收件与交件成功率、禁止利益输送及客户服务等相应指标形成考核体系。

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三个工作日内,须向招标人缴纳气象保险方案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中标人注明气象保险方案服务质量保证金和单位名称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人账户。在项目服务周期内,出现方案、数据提供等重大失误、错误等情况时,扣除气象保险方案服务质量保证金

5、中标人有义务向投标人提供不低于每年两次的专业培训,培训可由中标人或招标人组织,培训地点、形式、内容由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对于招标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教程、教材、讲师等软硬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1. 总则

1.1招标方将根据服务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3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3.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 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3.3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4 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4. 评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企业实力、人员配置情况、项目经验、开发时效、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综合评分明细表

5.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5.5.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10

以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平均价作为评审基准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供应商得10分。供应商报价比评审基准价每高1%(绝对值)扣1分,每低1%(绝对值)扣0.5分(不足1%的按照1%计算) 。

举例:评审基准价为4%A供应商的报价为4.7%,A供应商的得分为9

2

企业实力

20

投标人具有高新科技技术企业证书、科技领域全国大赛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0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

提供认证、证书等相关文件

3

人员配置情况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每人得0.5分,拥有气象、金融、科技领域专业的人员,每人得分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注:同一人员可以重复计分。

提供用人合同、股东组成等相关证明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一名保险行业相关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的得5分,5-10年(不含)的,得3分。

提供人员工作证明

4

项目经验

14

1、投标人成立至今已经成功落地指数类保险项目,每具有一个项目得1分。

2、国内首创的,单个项目额外增加1分。

3、全市或全省首创的,单个项目额外增加0.5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1提供项目参与材料,如项目合同。

2首创项目需提供相关媒体报道截图

5

开发时效

20

投标人承诺单个开发时效自方案提出需求之日起,如方案仅涉及单一气象站,首次方案完成时效不高于48小时的,得满分20分,高于48小时的,每超过24小时扣10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服务方案

25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1)保险方案设计;(2)气象数据质量;(3)损失评估;(4)现场沟通定损方案;(5)增值服务:基于气象和气象指数保险产品,提供微信小程序提供定制气象预警、保单预警,以及线上销售等服务。

完整提供以上内容的得25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或遗漏或描述不完整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5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2.5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无关等情况。

6.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7. 评标专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8.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

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六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

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告,并公告详细理由。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XXXX日。

采购人(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提高农业气象类指数保险服务品质,依法合规经营,降低经营成本,防范风险,中国人寿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方资源评审委员会规定及指示精神,现公开招标气象技术服务商、对公司气象数据采集、气象数据分析、农业保险理赔、保险方案设计等提供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判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诉讼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四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XXXX 签约日期:XXXXXX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有关投标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28-87797107-3

2.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

4.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77971072)查询。

中标人:中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上传有效的采购合同壹份(注意:①注册登录后在采购合同上传界面操作②合同上传咨询电话:028-8316677373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中标人上传的采购合同后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28-877971072)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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