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招标的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肃发改(备)[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政府专项债券、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等,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市肃州区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高铁片区梧桐路以东、铁人东路以南、彩玉路以西、恒信路以北区域)。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新建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一号研发中心、二号研发中心、1#-10#丙二类厂房、门卫 、展示中心、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8929.98平方米。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总 工 期:482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一号研发中心、二号研发中心、门卫 2 座、展示中心、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包含:道路工程、围墙工程、场地硬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雨排工程、热力入口采暖接点工程、红线外高压电力线路。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一号研发中心、二号研发中心、门卫、展示中心主体结构形式采用框架结构,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地面以下结构形式采用剪力墙结构。
第二标段:建设1#-10#丙二类厂房,包含:厂房内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1#-10#厂房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环保施工、安全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等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投标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实施,包括: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后续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4)其他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报审及后续服务、施工备案报建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承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承建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6.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申请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7.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且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标段)任职。
8.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25年5月29日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申请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入申请文件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0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投标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肃州区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洞镇四号村中以绿色生态产业园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紫瑞苑小区19号楼1-4号门店 |
邮 编:735000 | 邮 编:735000 |
联系人:于利哉 | 联系人:雷 涛 |
电 话:0937-2868985 | 电 话:18193718798 |
传 真:0937-2868985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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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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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265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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