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运用财政正向激励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闽财金〔2020〕39号)和《福建省鼓励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评价暂行办法》(闽金管〔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机构自评、评价小组核定等环节,形成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2021年度直接融资评价排名及拟奖励名单,现将排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一、保荐机构前六名
一等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等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等奖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机构前六名
一等奖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等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等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2021年度直接融资评价排名及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致电或传真至省金融监管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将由省财政厅按照规定兑现奖励资金。
电话:0591-88560933、88323132
传真:0591-88323115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12楼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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