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金市财核〔2021〕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委托,现就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2-FW03059-CZ02
二、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存放规模 | 具体要求 | 选定银行数量 |
1 | 公款定期存放 | 首次约500万元 | 存款期限暂定三个月,服务期限为2年,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中标1家 |
备注:最终具体存款期限由双方协商后再定。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具体名单以向金华市财政局统一获取的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邮件报名发送至:381284987@qq.com)。
2.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1)投标人的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资格证明、声明和承诺函(加盖公章1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22年8月1日9:30-9:30时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开标。
备注:
(1)现场递交文件当事人需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招标采购现场。
(2)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8月1日9:3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1单元801室)开标室开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款竞争性存放版块)
十、业务咨询:
1.招 标 人:金华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金信大厦七楼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13566995717
2.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3.采购监督管理:金华市教育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770679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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