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5日10时至2024年9月16日10时止(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2/04,户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208号海伦香洲花园二期地下室A区B2层159号车位[产权证书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36910号,建筑面积:30.93平方米]。(详情见附件)
参考价:执行案件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标的物在2024年5月16日时点的参考价为: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28500元)。
起拍价: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增价幅度: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
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3)粤1302执1124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2、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清场交付。
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
截止至2024年5月暂无拖欠物业管理费,由于时间延长,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或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有所增加,详情请竞买人自行到物业了解。该财产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的特别提示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参与不动产限购范围内司法拍卖的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明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逾期提交视为不具备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前通知情况
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如相关当事人或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2-3199055(财产处置团队)。
法院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2MA4WABRF2C),咨询电话:18948224808(林瑞珍,工作证号:FZ046)。请认准我院出具的《网拍辅助工作委托函》(原件)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具有统一编号并加盖印章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证》(原件)。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即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具体情况请联系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集中看样时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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