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5〕01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4】-75 | 界首市光武大道(宁洛大道)东侧、魏杨路西侧、塑新路(冢杨路)北侧 | 4088.65平方米(合6.133亩) | 工业 | 50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0% | 72 | 72 | 2 |
【2025】-01 | 界首市鸭王大道北侧、吕寨东路西侧 | 686.27平方米(合1.0294亩) | 工业 | 50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0% | 13 | 13 | 1 |
【2024】-75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非生产辅助用房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非生产辅助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3400324BA0039,行业准入类别为新材料行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其他详细指标界高新函【2024】109号和规划用地函【2024】75号文件执行。
【2025】-01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非生产辅助用房占地面积比不大于7%,非生产辅助用房占总建筑面积比不大于15%,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3400924BA0092,行业准入类别为装备制造业。该宗地以标准地形式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环境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能耗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经济标准:(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亩;(2)、项目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亩。约定开工时间为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2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其他详细指标按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和规划用地函【2024】78号文件执行。
二、参与竞买人应具备相关开发资质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有底价出让,底价由市政府另定,在挂牌会现场提交;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该宗地的公开出让文件。申请报名、缴纳保证金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10日17时,竞买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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